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是推進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手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增加人民群眾獲得感的重要內容,對于建設節能低碳、綠色生態、集約高效的建筑用能體系,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早在2020年,內蒙古制定了綠色建筑發展行動計劃,確定了2020年綠色建筑發展50%的目標和重點任務,全區14個盟市均制定了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方案細化落實。2021年,全區制定印發了《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發展行動計劃》,明確了綠色建筑發展時間表、路線圖。同年,自治區政府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21〕21號),提出了2022年及2025年發展目標: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確定的“四類”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鼓勵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集中連片建設一批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小區。
2022年,全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工作得到深入推進。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2年全區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行動計劃》等;落實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印發文件全面貫徹執行《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國家標準,加強建筑節能監管,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降低建筑碳排放,全區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的節能標準。
規劃引領、政策推動、法規保障,內蒙古不斷發力,促進全區綠色建筑由點到面、由單體向規模化發展。
2022年,全區城鎮總體規劃區內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竣工面積1579.1萬平方米,占全部建筑竣工面積的81.3%,同比提高16.8個百分點;全區新增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面積537.5萬平方米。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被列為國家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高品質提升試點城市;全區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466.7萬平方米。
綠色建筑正漸入我們的視野。已經投用的內蒙古自治區兒童醫院、婦產醫院、婦幼保健院外遷合建項目就融入了綠色建造及裝配式施工等先進理念,在提升項目生產效率、提高建筑質量、縮短工期、降低建造成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今年,內蒙古繼續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等有關法規標準政策文件要求,完善全流程監管機制。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制定2023年專項行動計劃,確定工作目標以及工作步驟、重點工作內容等,提高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比。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實施細則》,做好綠色建筑標識分級管理工作,推進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推動自治區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說。(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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