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裝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印發,即日起施行。《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
2022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方案》提出總體目標:探索出一條建筑品質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的新型裝配式建筑發展之路,打造門類齊全、布局科學、供需平衡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鏈,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健康、有序發展,并在推動西北地區裝配式建筑共同發展進程中發揮重要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到2025年,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其中,推廣發展期(2021—2022年)將初步建立裝配式建筑產業體系。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方案》明確,城六區、各開發區以及國家、省、市綠色生態城區內民用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全部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長安區、臨潼區、閻良區、高陵區、鄠邑區等積極推進區域內民用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21—2022年不低于30%、2023—2024年不低于40%、2025年不低于50%。周至縣、藍田縣等鼓勵推進區域內民用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21—2022年不低于15%、2023—2024年不低于20%、2025年不低于30%。
政府投資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城區內政府投資、國有企業全額投資的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全部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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